【珠海律师、珠海法律咨询、珠海律师事务所、京师律所、京师珠海律所】
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背靠背”条款普遍存在,但对于其效力及适用问题,司法实践中裁判标准并不统一,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本文作者根据以往的类案办理经验,以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为主要视角和切入点,对“背靠背”条款的性质、效力、举证责任分配作出解析,并对风险防范提出实务建议。
01 “背靠背”条款的表现形式
“背靠背”条款,一言以蔽之,是总包方收到业主付款后再向分包方付款的约定。通俗地讲,就是“我有钱收,你才有钱收”。在实务中,尽管“背靠背”条款的约定五花八门,但总结起来,不外乎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一、总包方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后,在约定时间内支付给分包方;
二、总包方按照业主的付款进度或付款比例向分包方支付工程款;
三、业主未向总包方付款的,分包方无权向总包方请求支付工程款。
02 “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性质
“背靠背”条款的法律性质,有“附条件说”、“附期限说”、“既非附条件也非附期限说”三种观点。“附条件说”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58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之规定,“背靠背”条款是一种付款前提条件的约定,应当属于附条件条款。“附期限说”认为,根据《民法典》第160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付期限”之规定,“背靠背”条款是一种付款期限的约定,应当属于附期限条款。“既非附条件也非附期限说”认为,业主付款前,总包方虽然有权拒绝向分包方付款,但该义务并未消灭,分包方的付款请求权也并未被否定。这一观点目前仍主要停留在理论层面,实践中暂未发现援引此观点认定“背靠背”条款性质的案例。司法实践中,“附条件说”为主流观点。
03 “背靠背”条款的效力
现行法律对“背靠背”条款的效力并无明确规定,性质界定亦处于空白,仅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进行了规定。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京高法发[2012]245号)第22条认为:“分包合同中约定总包人收到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再向分包人支付的条款效力如何认定?分包合同中约定待总包人与发包人进行结算且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总包人再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该约定有效。因总包人拖延结算或者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致使分包人不能及时取得工程款,分包人要求总包人支付欠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总包人对其与发包人之间的结算情况以及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因上述解答在性质上仅属于地方司法文件,并不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背靠背”条款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说”和“无效说”两种观点。司法实践中,“有效说”为主流观点。
“有效说”中包含“有效但因怠于主张权利,视为付款条件已成就”的情形。即便认定“背靠背”条款有效,亦可根据《民法典》第159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不正当利益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之规定,对于总包人不正当阻止付款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向总包人主张工程款。
“无效说”中包含“背靠背条款”突破了合同相对性的原则、违反公平原则、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而无效;因转包和违法分包,分包合同整体无效,“背靠背”条款亦属无效的情形。
04 “背靠背”条款有效的案例
“背靠背”条款是总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关于付款事宜的合意安排,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亦不存在违背公序良俗、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不应否定“背靠背”条款的效力。
案例名称: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盐城蒙发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3)最高法民申160号
裁判观点:《结算备忘录》“背靠背”条款合法有效。该条款系双方当事人对自身合法民事权益的处置,是意思自治、私法自治原则的体现;该条款不存在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之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应认定为有效条款。《结算备忘录》第3条对质保金扣留和返还做出约定,该约定是附生效条件的条款,以绿地置业公司支付质保金作为绿地建设公司向蒙发公司支付质保金的前提条件,绿地置业公司未付款,则绿地建设公司向蒙发公司支付质保金的条件不成就,该条款实际上是合同双方对合同风险的分配,应作为双方当事人办理质保金扣留和返还的基本依据。
案例名称:银川鹏曦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1)最高法民申1286号
裁判观点: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业主给中建安装公司的付款延迟,中建安装公司给鹏曦公司的付款相应延迟,鹏曦公司不得要求任何索赔”。根据《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分包方与发包方签订本条款的初衷在于和总包方共同承担业主延迟支付工程款的风险,系双方当事人对自身权利义务的安排,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05 “背靠背”条款有效,若总包方怠于主张到期债权及权利,视为付款条件已成就
案例名称:新疆兵团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赵程太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2)最高法民申331号
裁判观点:案涉工程已交付使用并竣工验收,分包合同协议虽约定了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后再支付给分包人,但新疆兵团水电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积极向发包人江苏冶金设计院要求给付工程款,其怠于行使工程款债权,且根据分包协议约定,新疆兵团水电公司有义务支付工程款,故原判决认定应当由新疆兵团水电公司直接给付赵程太工程款,并无不当。新疆兵团水电公司关于工程款支付条件未成就的再审理由,依法不能成立。
案例名称: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祺越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审理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案号:(2020)最高法民终106号民事判决书
裁判观点:关于“背靠背”付款条件是否已经成就,中建一局提出双方约定了在大东建设未支付工程款情况下,中建一局不负有付款义务。但是,中建一局的该项免责事由应以其正常履行协助验收、协助结算、协助催款等义务为前提,作为大东建设工程款的催收义务人,中建一局并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在盖章确认案涉工程竣工后至本案诉讼前,已积极履行以上义务,对大东建设予以催告验收、审计、结算、收款等。相反,中建一局工作人员房某的证言证实中建一局主观怠于履行职责,拒绝祺越公司要求,始终未积极向大东建设主张权利,该情形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附条件的合同中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的情形,故中建一局关于“背靠背”条件未成就、中建一局不负有支付义务的主张,理据不足。
无敌椰子
这家伙太懒。。。
好文推荐
热门文章
最近发表
- 秋冬掉髮多4倍!韩国医生教你「零成本防落髮技巧」!头往前沖洗为最佳姿势?
- 黑肉底看过来!金世正五个「美容瘦身秘招」公开~她竟然靠「这招」变成牛奶肌?!
- 大围柏傲庄地盘男工铁笼压腰亡 劳工处:高度关注 已发「暂时停工通知书」
- 唐英年:商界愿实际行动支持政府 惟当局亦不能一意孤行
- 新华社快讯:习近平复信巴西友好人士
- 伊朗革命卫队在东南部反恐行动中击毙15名恐怖分子
- 一战停火 106 年 全球悼念殉战英魂
- 林定国:陪审团制度应否改善视乎社会意见 政府无计划带头讨论改制度
- 台或提购逾150亿美元军备 向特朗普展现抗陆决心
- 苏利文:余60亿美元援乌资金川普上任前交付
- Ariana合家欢新作公仔盒面错误连结鹹网 玩具商宣布即时回收
- 法式优雅是什么?14位时尚名人谈谈法国女人的穿衣风格是怎样炼成的!
- 菜菜绪新剧扮「废」获好评 煞科与拍档爆喊
- 环岛遭跟蹤回家!李多慧落泪:我很害怕
- 黑色月光/巾帼枭雄之悬崖/爱.回家之开心速递/鹿鼎记︳每日剧情(11月11日)
- 车银优、文佳煐合体担任金唱片奖主持!《女神降临》「神神CP」养眼度极高,剧集播完4年后的后续
- 周励淇《太阳星辰》做刘雅瑟阿妈O晒嘴:点解我会有个咁大个嘅女?
- 遭酸像大妈 「最美皇后」秦岚齐耳短髮亮相
- 日本鹿儿岛与沖绳北部暴雨创历史新高,多地传出严重灾情,部分建筑物与农田遭水淹没!当地发布土石流警报防灾应对。
- Moschino西芹造型手袋引起热话!猎奇出位设计价值港币3.5万,网民:直接拎西芹出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