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新闻报道】警务处国家安全处指,昨日(12 日)于红磡区拘捕一名 57 岁男子,涉嫌违反《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二十四条「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
警方指,被捕男子涉嫌多次透过社交平台持续发布具有煽动意图的讯息,内容包括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
「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首次定罪可被判处监禁 7 年。
据了解,被捕人是前社民连成员,佢于今年3月至11月期间,在Facebook 、Instagram及Threads等社交平台,发布煽动他人引起对中央及香港特区政府憎恨及鼓吹暴力的讯息。
国安处今日上午正式落案控告被捕男子一项「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罪,案件今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押后至12月30日再讯,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周剑豪报称兼职展场杂工,被控于今年3月至11月期间,在多个社交平台发布陈述、相片、图片、及或影片,具意图引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以及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煽惑他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或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按特区法律发出命令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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