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合同解除协议

无敌椰子 法律资讯 2024-11-02 31 0
法律服务合同解除协议(精选20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实际情况,在平等协商,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本于诚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_服务合同》及其它相关协议。自协议解除之日起,甲乙双方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消灭。甲乙双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二: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   第三:_________________鉴于合同未能履行是由于客观经济形势变迁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退还乙方已经交纳的甲方_____万元;待_______________完成计量结算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甲方退还乙方已交纳甲方_____万元履约保证金。   第四、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在本协议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寻求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本协议将不利于违约方的解释。   第五、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___________侦察阶段的辩护人。现由于其他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委托协议》。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已收取律师费___________元,不予退还。   3、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4、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5、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6、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_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________律师、________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_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某某某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某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代为办理以下诉讼/仲裁事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委托事项为: 纠纷一案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处理本案的代理人。代理权限为以下第(2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包括但不限于代为出庭、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   三、乙方律师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负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忠实履行代理人义务。如代理律师因故不能履行职务,乙方应另行指派律师担任代理人,执行代理事务。   四、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陈述案情,提供相关证据,并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及其它违法情形,有权终止代理,且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乙方律师代理工作至 审终结(判决、裁定、裁决、和解、撤诉,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结案形式)。   六、按照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标准,双方协商后确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支付律师费:   1、甲方支付乙方律师费人民币(大写)伍仟元整(¥5000元),此款应于合同订立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如甲方无故中止、终止委托,乙方有权解除服务合同,所收律师费不予退还;如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已收取的律师费应全部退还甲方。   2、乙方已向甲方说明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甲方要求采用风险代理。甲方按壹审法律文书所确定金额的 %(百分之 )支付乙方律师费,此款应于壹审法律文书作出之日起三日内一次性付清,逾期未付的按应收律师费的5‰每日加收滞纳金。风险代理方式下,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单方解除本合同,否则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七、乙方律师办理该案件所需差旅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误餐费、通讯费等)由甲方承担,甲方应在订立本合同时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人民币(大写) 元整(¥ ),此费用包干使用,不再另行支付或退还。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留存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九、其他约定事项:   甲 方: 乙 方:某某某律师事务所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日 期:   风险告知书   致委托人:   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我们”)在与您/您单位(以下称“委托人”)签订法律服务合同之时,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提高对律师服务的认识,根据律师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向您递交此诉讼风险告知书。   我们已经详细解释了风险告知书中的相关内容,委托人已充分了解风险告知书内容,愿意委托律师办理相关法律事务,并愿承担下列风险:   一、诉讼/仲裁请求不当的风险   诉讼/仲裁请求不完全、不恰当,可能会导致未请求的部分视为弃权而得不到审理或因不恰当请求而让您的全部或部分请求得不到支持的不利后果。我们依据您所提供的资料和陈述的事实,根据案情会代为提出权利主张,故前述资料以及事实务必真实可靠。   我们不接受虚假的资料和事实,也不会因委托人的要求而接受或制作虚假的资料和事实,由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均由委托人承担。   律师对某一行为、事实、法律关系性质的个人判断并非对案件结果的保证或承诺,同时该个人判断并不一定为法院、仲裁或其他有权机构支持或完全支持。律师不能保证相关部门一定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由此可能导致会见不能或调查取证不能的不利结果。此外,律师办案的进程可能受到侦查、检察、审判、仲裁等机构及相关当事方的制约。   二、费用的风险   您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公告、勘验、鉴定、邮寄、复印等,均需向相关单位缴纳费用;若您费用不缴、迟缴,有可能产生您的权利主张得不到支持的法律后果。   您所缴纳的律师费,均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或是我们与您协商确定,无论案件结果如何,已缴纳律师费不予退还。   三、证据的风险   您的任何权利主张,均需提供相关的证据证实;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您可能面临主张得不到支持甚至败诉的后果。您的所有证据,均应在法院/仲裁机关出具的《举证通知书》规定时间和要求内出具。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您可能面临证据不被采纳、不被认定的风险。   您所提供的证据必须是原始的,一般情况下复印件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提供证人证言的,一般情况下证人须亲自出庭作证,否则可能会导致证人证言不予采信的后果。   我们可以根据您的要求,申请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调查收集证据,但是否受理以及相关单位调查的结果,我们不做任何保证。   四、判决结果的风险   我们承诺会尽心尽责地履行代理人职责,积极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但基于律师法的规定及众多不确定的其他因素,我们不能承诺或保证案件结果。   五、执行的风险   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可能需要公告送达,可能会使案件审理时间拖长,可能导致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后果;同样,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或无足够执行的财产,也将导致无财产执行或不足执行的风险。   六、律师拒绝服务的风险   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履行委托合同约定的职责,不得无故拒绝代理或辩护。但是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四)其他合法的缘由。   最后,律师事务所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和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   年 月 日   授 权 委 托 书   (自然人民事委托代理人适用)   委托人: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 律师 电话:   工作单位:   所在地址:   现委托 律师在我与   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为以下第( )种:   1、一般代理   2、特别授权,即除了一般代理外,还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与反诉,申请执行,代为领取执行款项。   委托人:   年 月 日   出 庭 函   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 纠纷   一案, 委托本所 律师   作为其代理人。   特此函告   四川某新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委托人):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就甲方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提供定向招商洽谈及相关法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律师就甲方拥有的万阅城房产B座酒店项目联系中南酒店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公司”)洽谈合作经营及相关法律事宜。   二、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王琳、公维国律师完成上述委托事项相关的'洽谈事宜以及法律服务,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对洽谈过程中参与商务谈判、起草相关法律文书,提交具体合作方案。   三、乙方就甲方委托事项中提交的合作方案,经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根据情况变化,甲方有权对方案进行调整。   四、乙方服务的范围:   1.就甲方委托的事项促成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   2.对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或房屋租赁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分析,起草相关文书和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3.就甲方与中南公司合作经营的相关事务代表甲方参与商务谈判,出具切实可行的合作方案。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的文件资料及相关情况,并保证其有关资料的真实性;   2.甲方应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   3.根据本协议相关约定支付乙方律师服务费。   六、乙方的义务:   1.在对甲方负责的总原则下,竭诚为甲方提供服务,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对涉及到甲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公布;   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对合作对象承诺的事项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委托事项是否完成的确认及律师费用:   1.委托事项成否确认: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租金或合作资金按照合同条款打进甲方帐户,也就是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则视为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专项顾问服务律师费(以下简称“律师费”);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就该项目达不成合作,无论是何种因素何种原因,视为乙方代理失败,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2.乙方收取律师费的方式:乙方代理成功后,⑴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方按所签《房屋租赁合同》的第一年首月租金数额支付律师费;⑵如果甲方与中南公司采取其他方式合作,甲方按合作房产数额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支付律师费。   3、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与中南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合同》)后,该项目进入实质性正常运营阶段,即收到中南公司首笔租金或首笔合作资金十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用。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须前往临沂出差的,甲方应提供充分便利。   八、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________项目(下称“项目”)中有关法律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接受委托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项目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项目的需要,乙方可增加或安排乙方其他律师协助提供与项目相关的法律服务。   第二条 委托事项   双方约定,乙方为项目提供的法律服务范围包括:   1、为项目中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2、对项目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3、参与与项目相关的讨论和谈判;   4、草拟、审查、修改有关项目的的协议、章程等有关文件;   5、协助甲方制定与项目相关的办理方案;   6、协助甲方与有关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沟通、协调;   7、协助甲方协调资产评估、财务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工作;   8、协助或代理甲方申办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批准、许可和确认;   9、代为办理股权转让引发的各类(工商、税务、海关、房地产等)变更登记;   9、办理甲方委托的有关项目的其他事项,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服务范围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第三条 甲方义务:   1、及时、真实、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承担因违反本款而产生的不利后果;   2、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利益所从事的各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交通、住宿等工作便利;   3、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第四条 乙方义务:   1、认真、勤勉地为甲方提供本协议第二条范围内的服务,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利益;   2、乙方提供的咨询及法律意见和文本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尽乙方之最大可能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除非甲方提供的资料与信息存在隐瞒、不真实或有误导;   3、对因完成本协议约定的委托事项而获知的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公开或者为其它目的使用。   第五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就乙方提供的本协议第二条所列的服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 元,分 期支付。其中 元于本协议生效后 日内支付, 元于 时支付,余额于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付清。   2、乙方因办理甲方委托事项而发生必要及合理的资料、复印、交通、通讯、差旅、政府收费等的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甲方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无故逾期不支付有关费用,乙方有权中止或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承担因此而对甲方产生的损失。   2、如果由于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项目提前终止,乙方已收的费用不退还,乙方应收的费用由双方根据乙方的工作量协商确定。   第七条 有效期间

法律服务合同解除协议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所委托法律事务办理完毕之日止。   第八条 协议的变更   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变更协议。   第九条 附则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关于法律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经与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师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办理_________,提供法律帮助。律师执业证号:_________。   第二条 律师费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根据《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的规定,委托人向_________律师事务所缴纳委托费用_________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双方协商以代理事项标的额_________%,共计_________元为乙方应得的委托费用。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_________元;余款在委托事项办妥后支付。   □乙方在诉讼和执行期间不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_________%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案件以调解或仲裁方式解决的,律师费的计算方式:_________   本案所需诉讼费、公证费、执行费等费用,由甲方按国家规定交纳并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三条 服务期限   双方同意,服务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后是否续签,可于本合同到期前_________个月由双方协商并书面确认。   第四条 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   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   □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代为推选诉讼代表人并接受诉讼代表人的委托代理诉讼;   □代为追加、变更被告和第三人;   □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代为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质证和辩论;   委托人:_____(下简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人:_______(下简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甲方因向公司股东配售股票,特聘请乙方律师为其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二条 乙方指派______律师、______律师担任甲方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解答甲方提出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意见;   2.草拟、修改、股东大会决议及董事会决议;   3.与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就重大法律问题进行磋商;   4.审查与公司股票发行及上市有关的法律文件;   5.出具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法律意见书的律师工作报告;   6.参加公司配股发行与上市的其他相关法律业务。   第四条 乙方应对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保密。   第五条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以下义务:   1.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资料及文件;   2.保证所提交资料及文件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   第六条 律师费数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内支付______万元;余款在甲方配股申请得到中国证监会批准后______日内支付。   第七条 合同第六条所指律师费,不包括律师进行工作的差旅与长途电话费,后者由甲方根据实际发生额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退还给甲方。   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精神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律师事务所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鉴于甲方现与__________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产生诉讼(以下简称该诉讼),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甲方拟通过法院依法审判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之目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就聘请乙方为其提供对上述案件提供法律咨询之服务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1条:_________________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双方确认,乙方律师已经提供下列法律服务:_________________   (1)解答法律咨询;   (2)提供法律意见;   (3)参加相关的案件讨论,对案件庭审中发现的问题予以说明并提出解决意见;   (4)该诉讼二审协助出庭工作。   第2条:_________________费用支付   2.1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依据市场调节价,就乙方为其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拾万元整。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该等法律服务费用。   2.2乙方开户行及账号信息: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事务所   账号:______________   2.3代理过程中因当事人双达成和解,调解、撤诉等视为律师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应当支付所有代理费用。   第3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严格遵守。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要求变更或解除的一方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另一方并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4条:_________________争议的解决   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由该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协议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5条:_________________生效及终止   本合同自甲方支付律师代理费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调解书之日终止。   第6条:_________________协议文本的数量和持有   本协议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一、   1、访等方式。   2、代签法律文书,出具法律意见,参与社区纠纷调解。   3、受聘担任驻社区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居民的法律顾问。   4、接受委托,代理案件,按照正常收费的80%收取。   5、了解社情民意,参与信访;对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6、宣传法律等。   二、 工作方式  律师参与社区法律服务以甲方为单位,以乙方为依托,具体工作方式:   1、向社区居民公布甲方。   2、甲方指派律师,每周到社区了解法律需求,解答法律咨询,统一安排律师代理各类案件。   3、乙方协助甲方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给街道社区企业和居民。   4、甲方为乙方司法台账记录提供服务。   5、联系方式:甲方以电话、传真、寻呼和电子邮件等各种方式,保证乙方能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三、甲方为社区主要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义务解答法律咨询:包括电话咨询、电子邮件咨询、来信咨询、预约来 本合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街道司法所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重庆市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甲方因 就贷款纠纷案在下列第1、2、3 项程序中提供法律服务,担任代理人:   1.一审;   2.二审;   3.执行;   第二条 委托权限为一般授权。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真实、完整、客观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务的有关情况,并提供有关的资料,不得隐瞒虚构。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案。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4.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但甲方应向乙方说明要求更换律师的具体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了解案情,根据案情的需要调查取证。   2.分析案情,确定代理思路及办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参与诉讼,依法提出有利于甲方的证据或意见。   4.在委托过程中,对涉及与本案有关的活动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见;若为特别授权代理,应遵循有利于甲方利益的原则谨慎行事。   5.乙方律师应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泄露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非因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师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费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取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差旅费不予退还,甲方尚未支付律师服务费、差旅费的,乙方有权继续追讨。   8.乙方同意并保证,一旦出现甲方认为乙方指派律师在服务过程中不负责任或不适合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时,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诉及核实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另行推荐候选律师,经甲方确认后,立即另行指派律师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   第五条 律师服务费、差旅费和其他费用的约定:   1.律师服务费   甲方按起诉时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写:)之%的标准即元(大写: )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律师服务费支付到乙方银行帐户: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乙方律师在区办理甲方委托事务,乙方律师自行承担差旅费。   乙方律师如需到以上区域外进行与甲方相关的工作,乙方律师差旅费由甲方承担,但需按甲方标准进行据实报销。   2. 乙方律师在办理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公告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书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约定足额付清上述费用,导致乙方律师不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执行完毕时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如甲方需委托乙方继续提供法律服务,双方应另行订立合同。   第八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请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调解处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范本]相关文章:   1.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2.专项法律服务合同范本   3.专项法律服务的合同范本   4.新版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书范本   5.法律服务团队建设方案   6.法律服务宣传标语   7.有关写法律服务合同范   8.法律服务年终总结   9.法律服务所业务范围   10.法律服务所的先进个人发言材料   聘用单位:(简称甲方)   受聘人员: (简称乙方)   为大力发展基层法律服务事业,稳定基层法律服务队伍,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有关文件规定,乙方提出执业申请,经审查符合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条件,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甲乙双方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聘用期限:自20____年4 月 27日至20____年 4月26日止。   二、聘用期间:乙方必须承认本所《章程》享有并履行本所《章程》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经济上实行效益浮动工资制。即按乙方业务收入总额的70%计发,上不封顶,下不保底,按月支付,年终结算,甲方不在支付其他经济费用。   三、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业务收入的5%支付给乙方,由乙方自行购买养老保养,不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在聘用期间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管理办法,积极工作,完成年度岗位目标任务,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接受年度考核、考评,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技能。   五、乙方因自身工作原因给当事造成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中止或解除合同。   1、本合同确定的聘用关系,违反国家用工制度的。   2、乙方经上级选拔任用或考入高等学校脱产学习。   3、乙方因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工作的。   4、乙方因工作需要,被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录用的。   5、乙方不能全面完成本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的。   6、严格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经教育不改或受党纪政纪,刑罚处罚的。   7、严重失误,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主管单位一份。   九、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和需要修改、完善的,均需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并存主管单位备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方:三台县石安法律服务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有效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聘请乙方担任著作权维权专项法律顾问,通过乙方加入的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自治区、直辖市成员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内全面维护甲方的著作权合法权益。   2、甲方委托乙方在全国范围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事项为:   (1)侵犯和损害甲方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行为;   (2)违反与甲方签订的有关著作权合同的违约行为;   (3)甲方委托的其它法律服务事项。   第二条:授权权限   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为特别授权,即乙方有权代为调查取证,申请证据公证;代为提起诉前赔偿请求,进行调解;代理行政投诉;代为提起诉讼;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代为提起上诉;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与执行和解;代为签收法律文书。   2、甲方授权乙方在甲方的授权权限内,就甲方委托的事项对加入中国律师知识产权维权业务协作网各施?自治区、直辖市的成员所进行转委托。甲方要求乙方转委托的各受托核心成员所和各施?市、自治区版权保护协会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3、乙方进行转委托时对受托成员所可以特别授权,也可以一般授权。   第三条:代理方式   1、乙方的代理方式为全风险代理。即乙方自行负责垫付办案差旅费用、调查取证费用、购买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费用、公证费用及公证人员差旅费用、诉讼费用、财产保全费用、申请执行费用和其它办案开支(含文书打印费、复印费、查阅档案费)等打盗维权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垫付的前款费用经调解(含诉前调解)或经法院判决结案由侵权人承担的,执行到甲方帐上后,由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全部划转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2、乙方自行承担举证不能或败诉的责任。甲方对乙方因败诉或不能执行等因素未能收回所垫付的费用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如法院判决由甲方承担部分或全部诉讼费用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四条:乙方律师费用   1、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赔偿金总额的——?%;   2、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的其它合理诉讼费用;   3、甲方在侵权人承担的赔偿金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实际执行到甲方帐上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乙方应获得的律师费用和其他合理诉讼费用转帐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2)甲方发现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包括但不限于恶意串通第三方损害甲方利益时,有权单方终止对乙方的委托和单方终止对乙方转委托的授权,并有权追究乙方和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的法律责任;   (3)甲方享有要求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六条   第二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甲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甲方应当将掌握的反盗版信息及其他与委托事项相关的信息及时通报给乙方。甲方对提供的权利来源等证据材料及其它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2)甲方应当将有关作品的防伪特征整理成书面材料送交乙方;   (3)甲方应当将要求乙方维权的图书样本或音像制品样本提供给乙方,以便乙方进行对比和识别盗版图书或盗版音像制品;   (4)甲方应当认真执行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第2款和第四条第3项的约定。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1)乙方对甲方委托的维权事项享有知情权;   (2)乙方根据打盗维权的需要对甲方今后出版图书或制作音像制品设计防伪标识享有建议权;   (3)乙方享有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所约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应当履行如下义务:   (1)乙方应当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依法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名义和任何方式损害甲方的名誉和商业信誉,不得恶意串通第三方和以任何其它方式损害甲方利益;   (2)乙方应当将在打盗维权过程中掌握的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及时通报给甲方;   (3)乙方应当对在执业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第七条:特别约定   1、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当在新出版的图书最后一页登载乙方的律师声明,律师声明的具体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或者在音像制品的包装盒上标注乙方的名称和维权电话,以利于乙方开展维权法律服务工作。   2、乙方与侵权人进行诉前调解或在法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时必须在诉前调解或调解协议达成前,就赔偿金的具体金额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如赔偿金额高于甲乙双方商定的赔偿金底限时可以不经过甲方书面认可。   3、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应当将所有的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和诉前调解书送交甲方存档备查。乙方或乙方转委托的受托成员所不得与侵权人私自达成调解,不得私自收取侵权人的财物。无论是判决或调解(含诉前调解)的执行,均必须先将侵权人应当支付的赔偿金和承担的其他合理诉讼费用执行到甲方指定帐号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4、乙方应当在中国律师反盗版网上为甲方的正版作品进行宣传,发布甲方的版权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因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为法律顾问,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师____________担任甲方的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法律帮助,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法律顾问工作范围:   1.为甲方解答法律问题,必要时提供法律意见;   2.协助草拟、修改、审查合同和有关法律意见;   3.接受甲方委托,参与合同谈判;   4.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5.接受甲方委托,办理其他法律事务。   三、律师的工作时间、地点,根据甲方的提议,随时联系约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年缴纳聘请律师费______________元。参加诉讼、非诉讼、调解、仲裁以及项目谈判,收费按规定另议。   五、律师受甲方委托外出,差旅费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应向律师提供与业务有关的情况、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一.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二.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三.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 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 个月。   2 委托事由   甲方因“ ”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 工作内容   3.1 就该项目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3.2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就该项目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3.3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该项目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3.4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该项目有关的谈判。   4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4.3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4.4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5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4.6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4.7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4.8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4.9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 特别约定   5.1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3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 相关责任   6.1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2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6.3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4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6.5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6.6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第2 / 3页   8.1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8.2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8.3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律师就相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议定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等律师为其 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必须负责办理有关法律事务,以切实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三、甲方必须向律师如实反映全部案情,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服务,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全部退还。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服务费及其他已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为:   就有关事项提供法律意见。   六、根据《律师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双方约定服务费收费方法为:   七、代理律师办理委托案件支出的交通食宿、调查等费用,由甲方负担;代理律师在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所需的资料费、通讯费、文印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上述事宜处理完毕止。 九、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武汉仲裁委员会管辖。   十、如双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湖北马首律师事务所 代表:   年 月   代表: 年月 日 日   委托人: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   居间人: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委托事项及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居间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报酬及支付期限: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报酬为促成合同成立金额的________%或者(大写)________元。委托人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人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居间费用的负担: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向居间人支付必要费用(大写)________元。   第五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六条委托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居间人的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章):居间人(章):   鉴(公)证意见: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因出售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故此,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专项法律服务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法律工作人员桑中华、刘华广为甲方出售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条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2和4项法律服务,每项服务按次收费,每次不超过半个工作日:   1.乙方在乙方办公地为甲方解答房屋买卖相关的法律问题、审查房屋买卖合同,并提出法律意见,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2.乙方与甲方共同参与房屋买卖合同谈判,视谈判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供甲方参考,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1000元/次;   3.乙方应甲方要求,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甲方向乙方缴纳服务费500元/次;   4.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其它法律服务:甲方委托乙方全权代理甲方出售指定房产(楼款由甲方自己收取),甲方向乙方缴纳代理服务费__元/套。   第三条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第四条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五条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依约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第六条根据甲乙双方协议,甲方应向乙方缴纳法律服务费总额3000元(大写叁仟元),其中差旅费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交清。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公证法律服务相关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合作内容   1.1合作背景   (1)甲方为律师事务所,因工作及业务开展的需要,存在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   (2)乙方为国家专门设立的、法行使国家公证职权、代表国家办理公证事务、进行公证证明活动的司法证明机构,可以开展公证法律服务。   1.2合作方式   (1)甲方在合作期限内向乙方提供每年至少件(含本数)以上的诉讼业务或非诉讼业务的公证需求。   (2)乙方在合作期限内为甲方提供相关公证法律服务,公证法律服务的对象为甲方或甲方客户。   1.3公证法律服务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甲方客户的要求,为其提供以下公证服务:   (1)网页公证:对涉案的相关网页进行公证。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对涉案商品网上采购过程及线下收货过程进行公证。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陪同采购在公证处所在市县范围内采购的涉案产品,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公证。   (4)合同公证:如对遗嘱、离婚协议、买卖合同等合同进行公证。   (5)证件公证:如对营业执照、护照等证件进行公证。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比如保全证人证言、书证、当事人陈述,物证、影像、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行为过程和事实,财产清点、清算、评估等保全证据公证;证明股份公司成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活动;证明股票发行;参与调解或谈判等现场监督公证。   (7)其他:   第2条公证费用标准及支付   2.1本合同第1条项下约定的公证法律服务内容的具体收费标准如下:   (1)网页公证:公证服务费用为____元/件。   (2)商品线上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原则上按件收费,____元/件。   对于体积或重量较大,线下收货时需要借助搬运等工具协助的按件,按计时收费,每小时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3)商品线下采购公证: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每小时____元。其中,不足半小时的,按半小时计算,超过半小时不足一小时的,按一小时计算。   (4)合同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____%收费。   (5)证件公证:公证服务费用按照乙方公示的'正常收费标准的____%收费。   (6)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原则上公证服务费用计时收费,____元/小时。但复杂的现场监督及其他证据保全公证可以协商收费。   复杂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公证人员多次到场(3次以上)或往返多地实施监督;涉及其他行业专业技术辅助;工作环境恶劣或存在危险性;土地招、拍、挂程序等。   (7)其他收费标准:   2.2本合同约定的公证费用均为含税价。   2.3公证服务费用支付时间:一般根据乙方收费规则支付,不晚于公证完成后10天内付清该次公证服务的费用。   2.4甲方或甲方客户支付公证服务费后的3日内,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发票。   第3条教育培训合作   3.1甲、乙双方可定期开展开展人才、智力交流,举办相关学术沙龙活动。   3.2乙方可根据甲方的要求,派遣相关公证员参与律所的相关培训活动,如举行公证知识的讲座或培训活动等。   第4条对外发布规则   4.1对于本合同的签订、履行或本合同内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对外公告或以新闻稿、通报、通函等方式对外公开发布。   4.2如双方同意将此合同的合作关系向不特定第三方公布或发布,相关宣传使用的文字稿件或新闻稿件内容需经另一方书面审核后方可发布。   第5条合同联系人   5.1为认真执行本合同,顺畅推进双方合作。甲、乙双方分别组成公证法律服务合作小组,并分别安排合同联系人进行联络与沟通行为。   5.2联系人信息   (1)甲方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   第6条合作期限   6.1自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   6.2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除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以外,不再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第7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7.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或终止。   7.2任何一方违反、或拒不履行其在本协议中的约定,即构成违约行为。对于协议一方的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违约方。   7.3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经守约方通知后十天内仍未改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违约方之日起即解除。   第8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________________(地点)的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9条附则   9.1本合同附件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乙方:律师事务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鉴于甲方因购买房屋,需委托乙方提供法律服务,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为甲方购买房屋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费用   1.本次服务具体项目与费用如下:   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服务次数   费用合计   审查购房合同   元/份   共同参与购房合同谈判   元/次   调查买房所涉房产公司主体资格的合法性   元/次   上述服务费用合计:人民币   2.差旅费用:   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所需的办案费用按如下第种方式支付:   乙方垫付,甲方实报实销;   元包干;   免收办案费用,但因工作所需在市外发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据实报销。   3.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交清服务费用,并支付差旅费用。   4.如甲方要求提供乙方提供约定项目以外的服务时,应另行协商支付费用。   5.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开户行:   户名: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认真依法保护甲方合法权益。   2.甲方应当向乙方如实提供办理专项法律事务的相关材料,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甲方不积极提供相关材料,或弄虚作假等情况,有权终止服务,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违约责任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所收取费用应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五、合同联系方式   1.为更好的履行本合同,双方提供如下联系方式:   甲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乙方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2.双方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之任何一种,就本合同有关事项向对方发送相关通知等,均视为有效送达与告知对方,无论对方是否实际查阅。   3.双方确认上述联系方式同时作为有效司法送达地址。   4.一方变更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依法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七、附则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各方各执一份。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署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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