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拖欠工资起纠纷,人民调解暖人心

【我为群众办实事】拖欠工资起纠纷,人民调解暖人心

拖欠工资起纠纷 人民调解暖人心 普法学法 懂法知法 近日,北安市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化解中心成功调解了多宗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人民调解 李某等10人于2022年夏先后被某公司雇佣从事工地力工、瓦工等工种工作,经营者承诺工程结束后立即支付工资。可当工人们完成预定的工程量后,经营者一直拖欠工资半年有余,农民工打的都是零工,赚的是汗摔八瓣的血汗钱,且时值春节,家里老人孩子都盼着用这笔钱置办年货,交各种费用。 该案件在劳动监察大队参与调解无效后,农民工们诉至法院,北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后及时将案件转至多元化解中心进行调解。党员模范调解室调解员胡春颖等人立即调查走访,约见经营者,向他宣传《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条例》等,经营者两次答应支付工人工资,但竟都爽约。 胡调解员等人没有气馁,重新制定调解方案,再次找经营者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详示相关法律法规,警示他拖欠农民工工资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失信对企业、个人信誉带来的严重危害。于2023年1月18日将雇佣双方约请到法院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在做通经营者工作后,胡调解员等人又逐一做10位农民工的思想工作,最后雇佣双方达成立刻用微信先支付一半工资,其余于正月底全部支付完毕的一致意见。农民工在调解员的见证下,现场写了撤诉申请,办理了撤诉。 群众有所需,调解员有所为,至此,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化上圆满句号。 普法小课堂 农民工拖欠工资要怎么维权? 具体的政策规定如下: 1、《劳动合同法》规定,工资应以按月形势进行发放,非正当理由严禁克扣或拖欠工资的发放。 2、2022年1月1日起,依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单位,将纳入失信“黑名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有能力支付工资但不支付,且责令后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11条规定,工资必须要以货币的形势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能用物品或类似代金券来进行替代。 5、《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无故拖欠工资者,除需全额支付工资之外,还得额外赔偿工资的25%作为经济补偿金。 那么作为农民工自身,在遇到欠薪的问题该如何维权呢?依据《民法典》的政策规定,在维权之前,农民工一定先做好拖欠工资的证据收集工作。然后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来进行维权: 1、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服仲裁,可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3或向各级劳动监察公开电话进行投诉。 3、登陆农民工欠薪求助绿色通道网站进行求助。 4、可向当地工会组织寻求帮忙。 5、可申请免费的法律援助。 供稿:北安法院 编辑:张 羽 一审:郭 旋 二审:肖 含 三审:王志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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