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管理权法律规定

水库管理权法律规定主要涉及水利法、水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下是对水库管理权的法律规定的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水库的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规划,保护水库的安全和环境,保证水库的多种效益,并严格履行水库的安全管理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水库实行监督管理。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水库的安全管理,做好水库运行、维护、修理和管理工作。

水库管理权的行使应当依法合规,保证水库的安全和效益。具体涉及水库管理权的行使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条例》中关于水库管理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水库、水利设施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需要注意的是,水库管理权的转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保障水库的安全和维护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或者仅处警告、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违反本法规定,侵占、毁坏水库的;
  • 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水库、水利设施的。
  • 以上是对水库管理权的法律规定的概述,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实际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解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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