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何为我国足球法律体系?

无敌椰子 法律资讯 2024-11-01 957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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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何为我国足球法律体系?

文 | 李旭之 严格意义上讲,“足球法律”不是规范的法学术语。根据规定,只有我国的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出来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才能称之为法律,除此之外所有的规范性文件都不能称为法律。但如果以“对象”说给“足球法律”下个定义的话,那么肯定多数人会认同:足球法律是调整足球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换句话说,足球法律是指有关足球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为研究方便,“足球法律”和“足球法律体系”概念只是借用法学概念而已。1足球法律体系的概念 法律体系通常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法律体系具有三个基本特点:其一,法律体系由一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构成,有严格的时空界限;其二,法律体系是由众多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构成的系统;其三,法律体系的结构性特点是'有机联系'和'统一'。根据以上理论,足球法律体系的概念与特点可以完全借用法律体系的概念和特点。即,足球法律体系是指由全部现行的足球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足球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其特点同样也具有以上三点。2关于足球法律部门及其划分问题 法律部门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足球法律体系为何要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这是因为,足球法律部门组成了足球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对于系统研究足球法律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对于足球主管部门制定足球法律的需要来讲,可以从整体上建立与完善足球法律体系,协调好足球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关系,保证足球法律体系整体上的相互协调、统一。另一方面,反过来讲,如果不进行足球法律部门的科学分类,则有可能不利于足球法律的研究、制定和实施,带来认识及行为上的一定的盲目性和片面性。 部门法的划分,是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对法律规范进行分门别类所进行的一种活动。划分的结果,是相同类别的规范的集合,使之符合共同的原则和标准,同时又具有相对的独立性。 划分的标准: 1、根据所调整的规范对象划分; 2、根据所调整的法律方法划分。 划分的原则: 1、坚持目的的原则; 2、坚持平衡的原则; 3、坚持发展的原则。3足球法律体系的构成 足球法律体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就是通过足球法律调整、保证和促进、实现我国足球市场的宏观调节机制与微观调节机制的有机结合。要使足球运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能够健康稳定快速地发展,只有保证足球竞赛管理法、足球保障管理法和足球培训管理法同时并存,同时同等地发挥其各自的调整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强大的体制优势,并在这种优势下进一步带动和促进足球经济的更高发展。通过足球竞赛管理法规范足球竞赛市场秩序,保证足球竞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通过足球保障管理法,运用主管部门的一定职权,对足球经济关系进行宏观调控,按照足球客观经济规律办事,以保证足球经济高效益、健康地发展;通过足球培训管理法提高市场主体的文化素质、业务素质等的提高,保证进入市场的主体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一支高素质的主体队伍。这三个子系统各有其特定功能和作用,共同构成了足球法律体系的内部结构,同时又有着共同的特性,紧密交织在一起,不仅独立地而且又是共同地发挥着作用。 在足球竞赛管理法中,又可以分为以下的二级子部门:足球竞赛组织管理、俱乐部建设与管理、竞赛保障管理、裁判管理等。 足球竞赛组织法应包括:1、竞赛组织机构规定;2、竞赛规程规定;3、竞赛评定规定等。 俱乐部建设与管理应包括:1、俱乐部工作组织规定;2、俱乐部企业制度规定和条件;3、俱乐部队伍建设规定等。 竞赛保障管理应包括:1、竞赛场地规定;2、比赛接待规定;3、比赛安全保卫规定等。 裁判管理应包括:1、裁判法;2、裁判员管理等。 在足球保障管理法中,又可以分为以下二级子部门:注册、转会、处罚、诉讼、监督、产业开发等。 注册包括:1、职业足球俱乐部注册;2、职业运动员注册;3、业余俱乐部注册;4、业余运动员注册;5、教练员注册;6、裁判员注册;7、经纪人注册等。 转会包括:1、国内转会;2、国际转会等。 处罚包括:1、纪律组织规定;2、纪律处罚规定;3、裁判员纪律规定等。 诉讼包括:1、诉讼组织规定;2、救济规定等。 监督包括:1、竞赛监督、2、俱乐部财务监督规定;3、新闻采访监督规定等。 产业开发包括:1、职业联赛、足协杯赛的商务管理规定;2、国家队的商务管理规定;3、其他比赛的商务管理规定等。 在足球培训管理法中,又可以分为以下的二级子部门:教练员运动员教育培训、裁判人员教育培训、其他人员教育培训等。 教练员运动员教育培训包括:1、职业教练员教育培训;2、业余教练员教育培训;3、职业运动员教育培训;4、业余运动员教育培训等。 裁判人员教育培训包括:1、裁判员教育培训;2、裁判长教育培训等。 其他人员教育培训应包括:1、比赛监督教育培训;2、裁判监督教育培训;3、管理人员等的教育培训等。 这样,足球法律体系由三个一级子部门组成,每个子部门又由若干各自的子部门组成。这些子部门和子子部门共同构成了多层次的规范群,共同组成足球法律体系有机整体。4提高足球法律体系的效率和效能 以上划分的足球法律体系充分体现了足球法律的本质属性和宗旨。在足球竞赛管理法中,以规范和调整的对象是足球竞赛为标准,从规范竞赛工作的角度体现足球主管部门在限制不公平、不公正竞争所造成的负面效应、防止“市场失灵”和建立足球竞赛市场秩序等方面的意志性,反映足球主管部门“有形之手”的作用。在足球保障管理法中,通过资格管理、纪律管理、监督管理、产业开发管理的规制,保证市场准入条件和良好的制约机制,以及提供发展的强劲动力,促进足球经济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在足球培训管理法中,以规范教育培训为对象,通过足球主管部门的宏观指导和干预以加强和提高足球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这三类规范又互相影响:足球竞赛管理法的有效调整,能够保障建立一个良好的足球市场竞争秩序,使市场竞争有效而充分,使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性、针对性更强,也培育了足球市场进一步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而足球教育培训法和足球社会保障法共同为足球竞赛管理法提供有效外围辅助和保障作用,使足球竞争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发展。因此,有了这三类法律的共同调整,就能更好地实现足球法律体系的效率和效能。 声明:本文原载“李旭之的博客”以及《中国体育报》。特此声明并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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